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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
2017年12月18日 22:38 杨帆 点击:[]

滁州经开区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

随着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与城市化的建设快速发展,消防任务日趋繁重。为有效缓解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进一步提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文职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灭火救援(辅助性)、文职岗位。

(二)招聘人数:灭火救援岗位5名、文职岗位5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周岁至25周岁,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文职:会电脑操作),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放宽30周岁(持A照驾驶证放宽至35周岁,同等条件下,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5、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工作时间:24小时驻勤(文员:每天8小时;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月保障10天休息(轮休执勤模式),工作地点:经开区消防大队。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等级工资和工龄工资按照分级定档和工作年限(2500-5400),缴纳五险一金;

3、政府雇员文员,综合工资1600元(每年递增200元),缴纳五险一金;

4、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雇员文员,另加职务补贴和技术补贴。

5、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被装、食宿等,每年享受单位免费体检1次,带薪年休假7天。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为封闭式集训管理,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招收为政府专职消防或文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工资按现在职专职消防或文职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二楼(全椒路155号)

联系电话:0550-3038096、3038080、18019889662、13855031876

联系人:曹科长、唐部长

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将逐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测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需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退回):

1、本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有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5、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

(二)体能测试(灭火救援岗位)

体能测试由市经开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测试1500米、100米、仰卧起坐、俯卧撑。

六、其他事宜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经开区消防大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最终解释权归属经开区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