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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课:公仪休拔葵去织的深意
作者:王冬老师廉洁课     发布时间:2021-04-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王子曰:作为一国之相的公仪休,探家时看见妻子织布,怒而烧了织机并休掉妻子,吃了冬葵菜后知道是自家园子里种的,气的把冬葵菜全部拔掉。留下了拔葵去织的典故,公仪休这不近人情的举动超越了一般意义上官员严于律己的廉政行为,其背后体现了对治国理政的深邃思考和洞见,为官者既不能与民争业,也不能与民争利,这是国家治理长治久安的基石。拔葵去织之举是对国之大者明瞭于胸的体现,对于当今实现治理现代化仍然有着深刻的启迪。

党中央三令五申严查干部家属子女经商的问题。不仅不允许干部去经商,连家属子女也不允许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又特别出台禁止官员在企业兼职取酬的举措,已经形成制度并严格实施,而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央就做出了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重大决定,一举解决了影响军队战斗力的深远问题。党中央相关决定对于官商不分和可能的官商勾结从制度层面进行禁止、限制和约束,除了肃贪反腐的需要外,就是为防止官员与民争利而导致社会不公和两极分化,这是从治国理政的高度出发和人民利益至上的角度出发,来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治国之道。

而拔葵去织的成语典故,正印证了中国古代治国者已经开始有了官不与民争利思想的萌芽。在《史记·循吏列传》中记载“公仪休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讎其货乎?’”翻译成现代文说的是鲁国的国相公仪休探家后吃了蔬菜感觉味道很好,就把自家园中的冬葵菜都拔下来扔掉。他看见自家织的布好,就立刻把妻子逐出屋子,还烧毁了织机。他说:''难道要让农民和织妇无处卖掉他们生产的货物吗?''后以“拔葵去织”为居官不与民争利的典故。

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国相他遵奉法度,按原则行事,丝毫不改变规制,他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因此在其探家时才发生拔葵去织的举动。

《汉书·董仲舒传》中记载董仲舒的主张“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受禄之家”就是指政府官员政府官员的收入应该全部来自朝廷提供的俸禄薪水,而不能再经营其他任何产业。董仲舒以此作为其天人三策的第三策劝诫汉武帝,意在改变汉武帝纵容桑弘羊代表政府大肆经商逐利,与民争利的做法。

董仲舒特意举了春秋鲁国国相“拔葵去织”事例来论证“故公仪子(公仪休)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食菜)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古之贤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是故下高其行而从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贪鄙。”

历史上孔子也曾经批评鲁国大臣臧文仲,列举了他“不仁”的三桩“罪状”,其中之一是“妾织蒲”,即允许织草席贩卖。孔子把这种行为被视为“不仁”,是因为官员已有俸禄,再纵容家属从事商品生产就等于夺民之业、与民争利,因此主张独尊儒术的董仲舒用拔葵去织典故劝诫汉武帝就很容易理解了

学习拔葵去织典故中的治国思想,有助于领会党中央提出治理现代化的任务,有助于官员进一步自觉遵守党中央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官商两途,防止官商不分和官商勾结,既禁止官员借助权力经商非法致富,也要防止商人借助资本插手国家政权,这是治国之大道。